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

下面,我将为大家展开关于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的讨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大家的疑问。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的问题。

文章目录列表:

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

1、美终裁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美国商务部2012年10月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2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2、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2006年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最终裁定将由欧委会提交欧盟理事会通过,于10月8日前公布。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到2008年1月31日止。

2006年10月24日,由于成员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钼铁的市场价格过高等因素,欧盟委员会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暂停9个月。欧盟委员会在此次公告中称,由于成员国内市场并未好转,因此决定继续暂停该反倾销措施。

3、加拿大申请对我油气套管进行调查

加拿大TenarisAlgomaTubes (TAT)公司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制油气套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TAT公司称,2001年以来,由于存在大量补贴,中国企业得以长期低价向加拿大市场倾销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就中国政府对涉案产业的各种补贴进行反补贴调查。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于8月13日前就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加拿大对我铜管件作出复审裁决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管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中国应诉企业天力管件有限公司、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零;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2%,补贴率为17.73元/千克。

4、武钢成功打赢巴西涂镀板卷反倾销官司

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反倾销调查结果公布,此次反倾销调查以零税率结案,这个历时一年半的反倾销案件以武钢获胜圆满结束,此次胜诉为武钢减少惩罚性关税1400万美元,

此次巴西涂镀产品反倾销应诉获得无税结案,为武钢进一步开拓南美市场,扩大钢铁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武钢的行业地位,并为将来我国应对其他 发起的贸易救济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1年4月,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对2010年全年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由于武钢出口数量和金额居国内各钢厂之首,中钢协决定由武钢负责牵头此次反倾销应诉工作,宝钢、鞍钢、邯钢和唐钢等单位协助配合。

在案件调查中,巴西调查机关将武钢涂镀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韩国企业数据测算,高出武钢出口价格30%。如果本次反倾销应诉不成功,武钢将会面临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为确保应诉取得胜利,武钢成立了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在国内外反倾销应诉领域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 应诉和抗辩工作。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中钢协在行业的 ,联合多家钢铁企业多次前往外交部和商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5、巴西对我曲轴连杆举行听证会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举行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整体曲轴连杆的反倾销终裁听证会。

根据巴西法律规定,并不强迫参加听证会,欲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8月13日前,向贸易保护局提交书面抗辩材料。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

巴西对我纤维毯发放调查问卷

日前,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进行反倾销调查。在召开终裁听证会前,有关代表可要求巴西贸易保护局组织更多利害关系方参加会议,以便讨论案件进程并发表意见。

有关利害关系方须书面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其 的应诉代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由该代表签字。如 境外代表,须通过巴西驻该国外交机构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确认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

百度百科-反倾销

  当代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十大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加快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引发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相比,在关注的焦点、实施的手段、保护的方式、保护的动机和目的以及影响等方面表现出十大 特点。一 新贸易保护关注的焦点在以往的贸易保护理论中,无论是发展中 使用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还是流行于发达 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经济问题,重点是产业的发展。所不同的是,前者保护的是幼稚产业,而后者保护的是战略性产业。但近年来流行的新贸易保护理论如保护就业论、保护环境论等,其关注的焦点已由经济问题扩展到社会问题,由产业发展转向了人本身。其中,保护就业论关注的是人的劳动权力,保护环境论关注的是人的生存环境,绿色壁垒关注的是人的健康和安全。由于新贸易保护关注焦点的变化,从而导致劳工标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A8000)、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动植物检疫标准等成为发达 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如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等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出口产品企业必须事先获得SA8000认证,否则将联合抵制进口。二 新贸易保护实施的手段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在传统的贸易保护理论框架下,各国主要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政策实行进口限制。而在新贸易保护理论的框架下,由于保护关注的焦点变化,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了局限,新贸易保护的手段发生了变化:(1)以保护公平贸易为由,滥用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条款,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或者激励企业实行反倾销的方式,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2000年10月美国通过的们白德修正案》,明确规定,美国财政部将海关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抵消款”的形式发给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的国内生产商。(2)以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健康为由,通过建立新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环境技术标准等削弱对方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如2003年10月,欧委会出台《化学品注册、评估与许可规则(草案)》,要求用 的“注册一评估一许可”体系管理化工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日本规定,2003年后,日本进口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禁止销售。(3)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由,通过建立新的社会责任国际标

  准认证,削弱发展中 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全球200多家跨国公司制定并推行了公司社会责任守则,要求供应商和合约工厂遵守劳工标准。据统计,在中国,已经有家乐福、耐克、阿迪达斯、雅芳、通用电气等50多家跨国公司开展了社会责任审核。有关 预测,目前中国沿海地区有8000多家企业接受这类审核,50000多家企业准备随时接受检查。由于劳工标准涉及工人的年龄、加班时间、宿舍条件等人权问题,技术标准涉及一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水平等问题,从而贸易保护的手段也由关税等贸易政策转向了劳工标准和技术标准等社会经济技术政策。 (四)保护手段更趋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 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 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 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 ,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 ,进一步加剧了 范围内的贸易摩擦。三 新贸易保护的方式在传统贸易保护框架下,贸易保护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建立国内产业保护的防线。受WTO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等的限制,新贸易保护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1)通过出口补贴、保护国内市场等方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由限制进口转向扩大出口。如欧美以出口补贴支持空中客机和波音飞机的发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日本通过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使本国半导体厂商获得规模经济优势,提高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2)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将发达 比较优势产业纳入WTO的框架,迫使其他 开放市场,以扩大出口。如克林顿执政时期,通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其中,打开了服务贸易市场。同时,又在1997年达成了《全球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向外国公司开放电信市场、银行、证券、保险市场等,并在2000年1月实现相关信息技术产品的零关税。(3)通过确立劳工标准、技术标准等达到全面禁止进口的目的。如跨国公司将SA8000与企业的订单挂钩,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出口;2002年1月,欧盟以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残留和中国农药残留体系未达到要求为由,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2003年1月,欧委会公布第2003/03/EC号指令,禁止纺织晶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名为蓝色着色剂的偶氮染料,产品达不到该指令的不得进口。四 新贸易保护的动机和目的在传统的贸易保护框架下,幼稚产业论主要是发展中 通过关税壁垒建立起本国产业保护的防线,战略性贸易政策主要是发达 通过关税和补贴等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新贸易保护理论是从根本上削

  弱甚至使对方丧失国际竞争力。其主要表现在:(1)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等削弱对方 的国际竞争力。如发达 对发展中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平均征收高于工业国10倍以上的反倾销税。”(2)通过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发展中 丧失高附加价值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2003年2月,欧盟公布《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要求对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资金由生产者提供等。有关 预测,电子电气设备两项指令将涉及国内2000多家企业和270亿美元出口,其实施将对中国机电产品对欧出口造成严重影响。(3)通过设置动植物检疫标准、劳工标准等,使发展中 丧失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国际竞争力。如发达 不断提高出口水产晶包装的检疫标准,由原来的几项,十几项增加到几十项,导致近年来中国出口的水产品因包装不合格被驱逐出市场,损失高达70多亿;美国推行的社会责任认证对工人最低工资和工作时间等提出特殊要求,致使中国企业因成本支出过大,或未能通过SA8000认证而拿不到跨国公司的订单等。五 新贸易保护的成效无论采取哪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其目的都是通过限制进口扩大出口,带动本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获得最大经济利益。但大量的事实也表明,贸易保护的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保护的目的,获得经济利益,相反却付出了沉痛代价。在传统的贸易保护框架分析中我们看到,贸易保护的结果不仅使消费者受到损失,使生产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且,由于勒纳对称效应,政府在限制别国进口的同时也限制了本国出口,使本国的出口贸易受到了影响。同时,近期英国财政部和贸工部发表的研究报告《贸易与全球经济:国际贸易在生产力、经济改革和增长中的作用》也显示,贸易保护主义也使全球经济遭受了巨大损失,发达 持续的贸易壁垒使 经济每年损失5000亿美元。在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今天,虽然没有翔实的数据论证新贸易保护对本国消费者、生产者以及一国带来的损失,但是从布什上台以来,美国实施新贸易保护的结果致使贸易逆差越来越大。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后关税的下降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中国的贸易以两位数增长,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并迅速跃居 第三大贸易国。由此可

  以预测,新贸易保护主义也将遭遇传统贸易保护同样的代价。六 新贸易保护的影响在传统的贸易保护中,贸易保护的对象或者是国内幼稚产业、衰退产业,或者是国内战略性产业。以关税和数量限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实行贸易保护不仅直接影响一国相关产业,涉及微观经济领域,而且通过进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最终影响一国经济增长和就业。新贸易保护主义与此不同,由于新贸易保护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劳工标准、环境标准、技术标准等实施贸易限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能进口。而要使产品符合上述标准出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调整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等,从而新贸易保护不仅影响到经济领域,而且会渗透到国内社会经济制度。如作为多哈谈判的新议题——贸易和环境问题,虽然由于发达 和发展中 的分歧目前没有被纳人 WTO框架体系,但为了应对环境壁垒,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中国已经开始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提出建立循环经济。完善劳工法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也正在加快。七 新贸易保护的起源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发展中 在全球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已经由1/4提高到了1/3,出口贸易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以往主要出口农产晶和资源,变成主要出口制成品,生产高附加价值产品。Q)随着发展中 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在制成品出口中与发达 竞争的加剧,发达 对来白发展中 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开始实行严格的保护。不仅运用传统的贸易手段,以高于工业国4倍的高额关税限制发展中 的制成品进口,而且为了削弱发展中 的竞争实力,一方面利用发达 在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发展中 出口,另一方面利用发展中 在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弱势,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极力将劳工标准纳人到WTO框架下,限制发展中 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和法国 将劳工标准引入贸易中。其后,又在世贸组织成立后的首届部长级会议上,将劳工标准纳入WTO部长会议议题。《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确认了劳工标准,但不将其与贸易直接挂钩。之后,美国又在WTO西雅图会议上,公开提出 贸易组织建立对侵犯劳工权力的 实行制裁机制,再一次企图将劳工标准问题纳入到谈判议程。重视环境保护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出劳工标准也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

  基本权利,但是无视发达 和发展中 在环境保护及劳动条件方面的较大差距,将其与贸易挂钩,纳入WTO框架,不仅会削弱发展中 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优势,严重损害发展中 的利益,而且由于发展中 市场的萎缩,也必将影响发达 的市场开拓。八 新贸易保护的根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方面加快了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剧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引发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其主要表现在: (1)发达 之间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 对本国劣势产业实行保护,很难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一致。如在多哈回合关于农产晶谈判中,在出口补贴方面,凯恩斯集团建议取消并禁止对农产品一切形式的出口补贴,而欧盟不同意完全终止或一次性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认为凯恩斯集团提出的出口补贴建议是一种歧视,无法接受,主张渐进式削减出口补贴;在特殊保障措施方面,美国坚持取消特殊农业措施,而日本主张保留,并引入季节性和易腐烂农产晶的特殊保障机制。(2)发达 内部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发达 极力主张对本国优势产业实行自由贸易,并将其纳入到WTO 框架中,对本国劣势产业实行贸易保护。如美国在乌拉圭回合中将本国优势产业服务业纳人WTO框架中,确立了《6艮务贸易总协定》,而对于本国劣势产业纺织品等通过配额和保障措施等实行限制保护。(3)发达 和发展中 之间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 和发展中 在各自关心的议题中产生巨大的差异,很难达成共识,影响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如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发达 急于启动新加坡议题,即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和贸易便利化的谈判,而发展中 更多关注的是发达 农产晶出口补贴和市场开放问题,两者巨大的差异和分歧导致坎昆会议失败,多哈回合的基本目标仍然没有实现。九 新贸易保护和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关系降低关税,取消数量限制是WTO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次谈判,虽然发达 整体平均关税水平较低,但在农产品和纺织品等领域,仍然利用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较高的关税保护本国劣势产业,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的问题仍很严重:(1)在关税高峰方面,2003年欧盟所有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6.4%,但在农产品领域,对肉类、

  奶制品、加工的海产品和水果等仍然维持关税高峰,奶制品的最高关税达209. 9%。同样,按照国际关税高峰指标计算,美国纺织晶和服装的259类产品仍然保持较高的关税,其中,服装类产品的关税为33.3%,某些羊毛纤维的关税为31.5%。(2)在关税升级方面,欧盟在纺织品关税的制定上,原料平均税率为0.7%,而服装平均税率为11.9%,成衣的关税远远高于纺织原料的关税。与此同时,发达 对部分产品仍然实行配额限制,如2003年日本对乳制品、皮鞋等20类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欧盟对中国出口的鞋类、陶、瓷餐具三类工业晶共9个税号项目下的产品实行数量限制等。此外,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时,为了维持公平贸易,关税和数量限制仍然是成员国实行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重要手段。与传统的贸易手段相比,只不过针对的 和针对的产品有所不同而已。十 新贸易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关系从国际贸易发展史来看,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经常是交替进行。第二次 大战以后,随着 经济由危机一复苏一高涨一萧条的变化,国际贸易政策的走向也经历了保护贸易一贸易自由化一新贸易保护的过程。而在当代,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国际背景下,由于全球产业结构处于大的调整中, 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导致自由贸易和新贸易保护同时进行。其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在WT0多边贸易谈判中,将贸易与环境、贸易便利化、贸易与竞争政策、贸易与技术转让、贸易与债务、财政、电子商务等7个新议题列人多哈回合谈判中,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区域经济集团和双边贸易谈判发展迅速,对内 实行开放政策,对外实行贸易保护。一方面发达 极力主张启动“新加坡议题”;另一方面以巴西、印度、南非、阿根廷、中国等为代表的发展中 组成21国集团联合实行抵制。发达 一方面在本国优势产业中极力主张实行自由贸易,如美国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谈判,将其纳入到W,rO框架下;另一方面在本国劣势产业中通过各种手段实行贸易保护,如对纺织品和服装实行配额,对农产品实行补贴等措施。美国大选后,由于国内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并且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在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消除,预计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将更加盛行。但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 贸易组织的建立,自由贸易也将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好了,今天关于“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